新地产财经讯 1月27日早间,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码楼市调控,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落户杭州市未满5年的,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同时,进一步加强住房限售,杭州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热点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通知》还指出,杭州市限购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
在无房家庭认购上,《通知》明确2018年4月4日后转让杭州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在人才购房方面,《通知》亦有规定,高层次人才转让杭州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据新地产财经了解,自2020年下半年起,杭州多次发布楼市调控政策。2020年7月2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要求的通知》,加大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对“无房家庭”的倾斜力度,明确均价35000元/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对“无房家庭”的房源保障比例一般不低于50%。
2020年9月4日,杭州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限购政策予以完善,明确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须满3年方可作为独立购房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同时,调整无房家庭认定标准,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和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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